招标信息

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7年设备维护工程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1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7年设备维护工程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7年设备维护工程。

2.1.2 工程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花卉路华能东山燃机热电厂。

2.1.3项目简况:华能太原东山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2027年设备维护工程。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按照总维护期3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招标。

2.2招标范围:

2.2.1负责全厂生产系统,主要包括主厂房、余热锅炉房、调压站、空冷岛、升压站、综合水泵房、柴油发电机房、厂前区配电室、全厂压缩空气系统、空压机及其净化设备、制水系统、取样、加药系统、供氢站、废水处理系统、启动锅炉、暖通换热站、生产区域照明、消防水及消防泵、尿素间、化学操作、化验现场服务、化学在线仪表等设备日常巡检、消缺、清洁,所辖范围内的焊接、设备加工、机械修理,全厂验电器、操作杆、接地线、绝缘手套等安全工器具的外送检验以及化学在线仪表维护等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2.2负责厂内办公楼、检修楼、综合水处理车间、消防车库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和中鲁物流园区仓库厂房分布式光伏设备的日常巡检、消缺,清洁等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2.3投标方应提供合格的维护、检修人员,保证常驻现场配置的职工总数应不少于48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机务专业21人,电气专业9人,热控专业9人,化学操作及化验服务5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10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发电企业的维护业绩(其中至少1项单机容量300MW 及以上的燃机机组维护业绩)业绩证明材料, 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两家发电企业(300MW及以上或同等级以上机组)维护检修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身份证、公司任命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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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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