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红华反应设备及配件采购公告

2024-11-01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四川红华反应设备及配件采购
交货/服务时间:详见采购物料清单(具备交付条件可提前交付)。
交货/服务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金口河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范围:详见采购文件2.1 *采购范围:(含交货、运输)。
质量要求: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同时满足文件及图纸要求制造。并需提供与本此采购产品相对应的技术说明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有)。本次采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技术要求和有关标准,并且品质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资质。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1)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请提供报关单。(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6)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2、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24年11月05日 17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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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