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柳根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及施工招标公告

2024-11-01
一、招标条件

本 柳根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及施工,已由平遥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平审批(农业)函【2024】第012号 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招标人为 平遥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柳根河为汾河一级支流,位于平遥县境内西南部,发源于卜宜乡的西观寺,经石城、梁家滩,高林、城南堡、北良如、桥头, 在中都乡曹村南入汾河;流域面积为 201km2,长度为 39.57km,河道纵坡 12.9‰。本工程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任务为采用人工湿地对将瑞思污水厂尾水进行水质提升处理,湿地出水 COD、氨氮、TP 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减少入河污染物汇入,有效改善柳根河及汾河水生态环境质量和周边人居生活环境质量,助力柳根河入汾口 2025 年年底达到地表水Ⅲ类目标。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m3/d。建设垂直流人工湿地1座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24540m²,其中垂直流湿地面积20020m2。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建设引水管道4.54km,配套进出水管网及管理房1座。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2柳根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

工程名称:柳根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合同编号:LGHRGSDSZJHGC-JZ-TJ-001(2024)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m3/d。建设垂直流人工湿地1座及其配套附属设施,总用地面积24540m²,其中垂直流湿地面积20020m2。设计处理规模2万m3/d;建设引水管道4.54km,配套进出水管网及管理房1座。建设地点:平遥县中都乡曹村柳根河入汾口

001柳根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监理

工程名称:柳根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编号:LGHRGSDSZJHGC-QT-JL-001(2024)主要建设内容: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柳根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主要人员须具有投标人缴纳的人员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证明;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7、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1柳根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施工监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水利专业)注册证书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具有由投标人缴纳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5、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满足本工程要求;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01 18:00至2024-11-0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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