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型商用车分公司新港基地皮卡生产线柔性化改造项目四轮定位仪招标公告

2024-11-01
1.招标条件

1.1 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型商用车分公司

1.2 (登录后查看)

1.3招标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型商用车分公司新港基地皮卡生产线柔性化改造项目四轮定位仪

1.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 项目出资比例:100%

1.6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GN2

2.2 标包划分:/

2.3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轻型商用车分公司新港基地皮卡生产线柔性化改造项目四轮定位仪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货物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序号

项目

数量

备注

1

非接触式四轮定位仪

1套

 

2

前轮工业自动锁紧转盘组件

1套

带轮距调整

3

后轮放松滑板

1套

 

4

方向盘水平仪

1套

顶挡风玻璃/带充电器

5

便携式方向盘水平仪

1套

带方向盘固定器

6

标定小车

1套

 

7

地沟、设备基础和公用动力

1套

 

8

计量检定

1套

/

9

总价的2%的备品备件

1套

/

10

陪产

10天

具体日期根据采购方排产需求安排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招标方指定现场。

2.5 其他:/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四轮定位仪”产品制造商或取得销售授权的代理商;【1)制造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2)代理商除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外,还须提供所投“四轮定位仪”产品的销售授权书】。

4.2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品牌四轮定位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整车厂四轮定位仪项目类似销售业绩【注:1)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体现合同甲乙方双方和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供货内容等相关信息,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除提供合同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合同附件或技术协议或加盖业主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2)上述业绩要求为所投品牌四轮定位仪产品业绩,即为接受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其他代理商提供的所投四轮定位仪产品的销售业绩)

4.3 财务要求:/

4.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4.6 其他要求:

4.6.1本项目不接受同品牌同型号的“四轮定位仪”产品由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应投标均无效。

4.6.2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为准):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4.7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包。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8日17时00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21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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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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