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低碳化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公告

2024-11-01
1. 受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低碳化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低碳化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

(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地点:湛江市

(4)项目概况:投标方驻现场开展研究工作人员须遵循湛江电力公司、中粤能源公司、生物质公司三方各项管理标准,服从三方的工作安排,有序开展相关工作的研究开发。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招标范围(以技术条件书为准)

(登录后查看)

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低碳化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

本项目主要范围如下,本范围是“至少包括但不限于”:

1.就湛江电力公司、中粤能源公司、生物质公司共同现场实施的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低碳化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供可行性初步改造(建设)设计方案;

2.收集汇总本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当前国内外的研究成果、文献、合作方的研究文献、成果等;

3.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至少3个(湛江电力公司、中粤能源公司、生物质公司至少各1个)先进的深入研究课题(含技术路线及方案),课题应具备首创性和较强推广应用意义;

4.根据项目需要,对各项目课题组进行技术协调,提出边界、接口,组织专题会议;参与项目交流会,组织项目讨论会审,负责相关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低碳化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技术规范》。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4天内制定初步报告,计划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正式报告(具体完成时间以后续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

最高限价:人民币80万元。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及经验。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和资格,必须是独家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方须具有国家级科研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4)投标方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300MW及以上煤电机组耦合生物质低碳化发电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的可研或设计或EPC业绩,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投标方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登录后查看)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属于“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的集团级或下属的火电板块平台级或下属项目单位级(招标人)的灰/黑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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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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