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数据中心储能试点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11.1 招标内容:
1.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河南郑州航空港区)数据中心储能试点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1.1.2项目编号:HAY
1.1.3招标内容:本次采购一套1MW/2MWh的磷酸铁锂储能系统。
1.1.4项目规模:不含税预算280万元,税率13%。
1.1.5交货地点:河南省。
1.1.6交货期: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1.7采购满足期:至2025年12月31日。
1.1.8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格要求。
1.2 标段及份额划分:不划分标段,选取1家中标人。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未含税总价28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标包1 |
数字能量储能系统 |
套 |
1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 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或承诺)。
2.3 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储能产品供货或者销售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储能产品是指:磷酸铁锂电池/智能磷酸铁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模块/智能磷酸铁锂电池模块/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等。
(1)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
(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价格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
(3)每个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张所对应项目的发票证明材料(须提供发票网上查验截图,无需提供发票扫描件)。上述履行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生效之后至本项目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且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的查验,否则不予认定,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4)上述材料不全不清晰、签订日期未写明、未体现服务内容的均不予认可。
2.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 a.gov.c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在执行的除外)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 /i 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否决其投标,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结果为准。
2.6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
(4)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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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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