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126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江宁区段)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26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江宁区段)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人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7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26省道南京段改扩建工程(江宁区段)全线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起自雨花台区与江宁区交界处,终点位于江宁丹阳社区苏皖交界处,路线全长约33.103km。

本次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范围为起点至绕越高速4.15km范围以及终点省界0.9km范围。

(二)工作内容

本次采购拟划分为1个采购包,包号名称:S126NJ-STJC2包。

开展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等,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所有报告,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项目成功通过水土保持验收之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3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11-04 09:00到2024-11-08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纸质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包,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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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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