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高压共轨组件试验台等20套设备招标公告

2024-11-01
一、项目名称:高压共轨组件试验台等20套设备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FDZB-20……

三、招标人名称:某单位

四、招标内容、范围和规模

1.招标概况

包号

设备名称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最高
限价

1

**固定器试验设备

1

6个月

9

**站磨合试验台

1

8个月

9

反后坐试验台

1

8个月

25

**装置试验台

1

8个月

25

**机综合试验台

1

8个月

15

**增长量检测仪

1

8个月

0.5

闩体闭合度检测仪

1

8个月

3

小计

 

7

 

86.5

2

电动缸试验台

1

8个月

50

**闭锁装置试验台

1

8个月

28

方向机负载试验台

1

8个月

32

高低机负载试验台

1

8个月

30

平衡机试验台

1

8个月

25

液压人工后坐装置

1

8个月

38.21

**装配台架

2

5个月

6

小计

 

8

 

209.21

3

供油提前角调试设备

1

7个月

12.9

零部件鉴定工具

1

3个月

28

喷油器试验台

1

7个月

14

高压柴油泵试验台

1

8个月

7.2

中冷器试验台

1

8个月

12

高压共轨组件试验台

1

8个月

98

小计

 

6

 

172.1

 

合计

 

21

 

467.81

注:(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包的最高限价,报价单价不得超过每项设备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交付时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标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以标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2.本项目兼投兼中。

五、资金来源、预算金额:

计划经费,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详见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成立3年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外资含港澳台地区);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重大违法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说明:

①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lt;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gt;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使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认定)等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且未被撤销的;

③出现过经军方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的(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

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不得处于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01包、02包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或审核认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的,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三)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购买领取所投包招标文件,若同时参与多个包投标,需分别购买领取,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招标部门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单位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招标部门、其他投标单位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虚假资料;

(2)与其他投标单位串通:

(3)向招标部门、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订立合同。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4日上午9:30起到2024年11月8日下午17:00时(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