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库伦旗分公司供热煤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4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库伦旗分公司供热煤炭采购项目,共计采购43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辽市库伦旗分公司供热煤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响应人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响应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及服务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参与本次磋商的响应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5.响应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相关证明截图;
6.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及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1月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11月 4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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