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配电网施工电气劳务分包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4-11-01(一)采购单位: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二)(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
(四)项目名称: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2024年配电网施工电气劳务分包采购项目
(五)实施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
(六)预计采购金额:人民币83万元,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七)工期要求:按《分包派工单》施工进度计划中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为准。
(八)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分包单位就分包范围内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向总包单位负责。在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总包单位按照自有人员要求对长期协作分包商实施等同管理,包括日常管理、安规考试、人员技能培训等方面内容。供应商应承诺配合采购方管理要求接受相应管理。
(九)采购结果有效期:本采购结果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截止至2025年01月31日,原则上有效期内派工的项目适用本结果。
(1)采购有效期说明:
①自本采购结果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01月31日止。
②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内,因管理变化或上级要求,可开展增补采购或重新采购。
(2)采购协议有效期内,当所有供应商的承载力达到 90% 时,需启动专项招标,专项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原已成交的单位不允许参加专项招标。
(3)采购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
协议期届满或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120%的,按期终止协议。
二.标段划分、采购范围及资格要求:
(一)标的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 |
估算金额(万元) |
拟成交分包商数量 |
固定成交费率(%) |
备注 |
1 |
2024年鹤山市明鹤电力建设有限公司配网电气劳务分包(专项采购) |
1 |
83 |
1 |
97.59 |
已成交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配电网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招标(标段3)及已弃标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采购,如参加本次投标的作废标处理。 |
合计 |
83 |
/ |
97.59 |
(二)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配网类新建、扩建(小型基建)、改建、修理技改、业扩配套、应急抢修(抗风抗冰应急救灾复电任务、法定节假日应急值守)、江腾公司自建或投资项目、迁改工程及用户工程等项目。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分包人提供劳务作业人员协助承包人完成电气类工程作业;具体项目最终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具体工程量以业主批复的施工预算及设计图纸中拟定分包的电气劳务部分工程量为准,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项目调整则以建设单位调整后的施工预算及设计图纸为准。
(三)报价方式:
1.电气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采用不含税固定费率报价,(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附件《江腾公司配电网施工电气劳务分包工程清单表(标段3)2023版》),以《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配电网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采购》(标段3:鹤山市)的中标费率97.59%为固定费率。
2.清单综合单价调整原则:
采购单位可结合最新定额、政策、制度文件、管理要求等变化对清单单价进行调整,调整幅度原则上总体不超过定额站或造价站最新发布的人工费调整文件的幅度比例,具体以江腾公司最新发布的清单单价为准。
3.供应商的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施工管理、施工进场、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利润等。
(四)结算方式:
按分项清单费率结算,工程竣工后根据总包单位审核的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结算标准为分包结算价=总包单位按照分包单位具体实施的各分项工程量×相应科目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成交费率+双方约定的其它费用(如签证、变更、协商补偿费等)+分包方实际开具增值税发票税金,计算总的工程结算价。如实施过程中发生采购清单外费用,总包单位应对采购清单外的缺项内容编制扩充清单及最高限价,并按同一报价费率结算。
(五)其它
1.分包商由于自身原因(例如:经营不善、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可申请解除协议,造成大集体企业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的,应根据协议或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人员变更:
2.1分包人不得随意变更承诺投入的人员,如变更需征得总包单位书面同意,人员应该具备履行合同施工任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岗位资格(包括但不限于:具备岗位对应的执业/职业证资格、安规考试合格、作业资格证、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被更换人员须与更换人员做好工作交接。
2.2以下人员变更的情形将被处以扣罚,具体详见合同。
(1)分包人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现场作业负责人与安全监护人进行变更的;
(2)分包人变更人员出现更换人员未到位,被更换人员已离岗的;
(3)分包人擅自更换人员的。
三.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供应商必须注册的供应商。 |
2 |
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3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4 |
在地方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江腾公司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5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
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在《江门市江腾电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3-2025年配电网施工电气劳务长期协作分包商框架招标项目》(标段3)已中标及已弃标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采购,如参加本次投标的作废标处理。 |
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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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1 |
企业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2 |
其他:具备核心管理力量和自有施工班组(主要管理人员应为其购买社保,一般作业人员须为其购买社保或意外伤害险),且在近两年有相应的工程施工业绩。 (1)中标供应商承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确保常驻标段区域的驻点人数,并且常驻标段区域施工作业人数15人及以上,其中持有高压或低压电工证作业人数不少于8人;承诺工程开工前提供班组人员有效期内的安规考试合格证明。若不满足承诺内容,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或施工进度受阻,最高可处分包合同价5%的经济处罚。(施工作业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开工日期前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商业保险) |
四. 公开询价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邀请函发出之日至2024年11月7日16时00分00秒,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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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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