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铁塔2024-2025年基站配套施工服务第二次增补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1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基站配套施工服务,主要包括机柜、蓄电池、开关电源、走线架、空调等配套设施的安装和改造等工作。

1.1.2预估规模:预估含税金额930万元。

1.1.3计划工期:以施工订单约定为准。

1.1.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5免费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1.1.6采购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或订单累计金额达到协议约定上限之日。

1.2标段划分:按实施区域划分5个标段,各标段中标人数量均为1个,投标人可投标段数量不限,最多可中1个标段。划分具体如下:

标段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

实施地域

1

500

合肥市

2

150

安庆市

3

100

马鞍山市

4

90

宣城市

5

90

池州市

合计

930

/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基准价(安徽铁塔动力配套服务模块基准价的3折(30%)的基础上)报统一折扣(on)。最高限价为统一折扣(on)100%,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应证明或承诺。

2.1.6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2)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和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通信主管部门核发)。

以上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1.8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已签订的基站配套施工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线上订单(须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若无法体现的,须提供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须包含框架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及订单金额)/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及与所提供框架协议的关联性))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01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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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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