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的招标公告

2024-11-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

项目名称: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

预算编号: 002

预算金额(元): 73800000元(国库资金:7380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用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219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信服务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完成服务内包含的软硬件的供货、联网调试、试运行及交付使用。 

    标项二

   包名称: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增强防护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4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信服务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完成服务内包含的软硬件的供货、联网调试、试运行及交付使用。
 

    标项三

   包名称: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交通执法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18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信服务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必须完成服务内包含的软硬件的供货、联网调试、试运行及交付使用。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期限:24个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其分公司(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可沿用其总公司的各项资质),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4)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与具有该资质的单位签订了通信业务租赁意向书;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6)投标人所投移动警务终端设备必须获得CCC认证证书及入网许可证;
7)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转包给其它任何公司,包括子公司;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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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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