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省康复辅助器具中心轮椅、坐便椅、气垫床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B

项目名称:轮椅、坐便椅、气垫床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40,7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并交付使用。

采购包2: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轮椅、坐便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或提供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以上五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合同包2(气垫床)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的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照执行);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提供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完整的全套财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或提供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以上五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附加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2023年10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提供养老、医疗至少一种)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社保机关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二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代缴代办社会保障资金不予认可。);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供应商为制造厂家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所投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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