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集贤县安邦河城区段人行步道砖和花岗岩栏杆维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安邦河城区段人行步道砖和花岗岩栏杆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集贤县水务局以集水发【2024】7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安邦河城区段人行步道砖和花岗岩栏杆维修工程项目
2.2总建设内容:大理石护栏更换维修:河道清淤泥、机刨石地面、人行步道板及路边石维修、安装投光灯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集贤县滨河路
2.4计划工期:15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497710.9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3个月(2024年07月至2024年09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养老保险证明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
3.4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人近3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11月0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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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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