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慧口岸一体化服务平台(一期)专项安全及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招标公告
2024-11-011、项目编号: SZ-17-
2、项目名称:深圳市智慧口岸一体化服务平台 (一期)专项安全及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365000.00元(含税)
4、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365000.00元(含税)
5、采购需求: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家中标供应商,负责深圳市智慧口岸一体化服务平台 (一期)专项安全及第三方验收测评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后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
(2)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响应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 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验机构或实验室认可证书(简称CNAS)或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简称CMA)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2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08日17时30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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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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