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邯郸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智慧中心项目电子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4-1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邯郸市自来水公司供水智慧中心项目电子智能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邯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邯山审批备字〔2021〕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楼11层、裙楼4层,总建筑面积18947.01平米的综合布线、安防、计算机网络、数据机房、停车场管理、智慧办公等电子智能化工程的施工,实现并满足企业入驻及办公的电子智能化系统配置需求。 
(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完成该项目的采购、运输、安装、施工、线路连接、设备及系统调试、运行、培训、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www.gsxt.gov.cn)】。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2 00:00:00至2024-11-08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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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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