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隧道机电设备设施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内部谈判采购公告
2024-11-01
一、采购条件
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隧道机电设备设施备品备件采购项目,已由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第19次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登录后查看)
四、采购项目概况: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隧道机电设备设施备品备件采购。
五、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陆拾叁万玖仟贰佰肆拾元整(¥639240.00)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1.采购内容:对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隧道机电设备设施备品备件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采购要求;
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001标包);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4.供货地点:长治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公路机电系统设备通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JT/T 817-2011)等有关规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山西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2023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设备供货业绩;
(4)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④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⑤供应商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⑥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八、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九、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日18时00分~2024年11月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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