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充电站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金山还建楼等点位充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4-11-01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2、招标控制价:163万元,超出控制价报价为无效投标。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发出送货通知1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5、建设规模: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黄石市。拟在金山还建楼、王太还建楼等点位建设充电站,主要包括120KW一体式直流充电桩30台;120KW分体式整流柜7台,配套直流充电桩(一机双枪)14台,7KW交流充电桩(一机一枪)12台,完成合同所需设备的供货、工厂测试、油漆、包装、运输、调试、试运行、质保、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及图纸(另册)。
6、服务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 投标人近3年(2021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60万元及以上的充电桩设备供货及安装类似业绩(需为已完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需提供完工验收证明文件,业绩以合同落款时间为准)。
2.3所投设备必须满足第三章、技术要求与说明 附表中带“★”号条款参数,若任一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均会被拒绝;
2.4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对售后服务及备品备件供应作出承诺。(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2.5投标人承诺终身免费提供充电桩使用平台(免费提供升级)给招标人设备侧基础平台接入使用,免费提供数据和端口、手机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等主流支付功能)等配合招标人工作,直至招标人不再使用投标人充电桩为止;无偿开放设备侧的接入端给招标人自行建设的平台,并承诺可免费接入黄石智慧停车运营平台,实现设备与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或直联直通,满足运营平台的管理服务要求,该项工作投标人不得收取开发费用;质保期内提供物联网服务费、承担项目网络报装费。(附承诺书加盖公章)
2.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址 www.creditchina.gov.cn)对本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若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12:00时止,(登录后查看)下载报名表,按要求递交文件费,否则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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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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