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田县总医院口腔科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田县总医院口腔科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1(口腔科仪器设备一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62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62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12,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

口腔科仪器设备一批

1(批)

包含:口腔数字化工作站1套、根管显微镜1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台、口腔无菌供水系统1套、负压系统2套

62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01至2024-11-08,(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