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一期)路灯10kV电力配套工程及低压市政照明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2024-11-01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竹山县路灯节能改造项目已由竹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竹发改审批[2024]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竹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竹山县境内。 建设规模:竹山县境内城北新区、楼台一级路,潘口到溢水一级路,上庸一级路,十竹路、幼儿园通道、老百货通道、烟草后通道等背街小巷的路灯10KV电力配套工程及低压市政照明工程。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完成经招标人确定的本标段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工作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竹山县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一期)”的施工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标段为“路灯10kV电力配套工程及低压市政照明工程(二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12-11 合同估算价:1650.00万元 |
2.3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承装、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上述业绩工作内容含有道路照明(亮化)或街区照明(亮化)工程描述即可。联合体投标的,任一方提供均可);4)项目经理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人员)。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最多只允许2家联合;(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请于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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