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人民医院全胸振荡排痰机、自动腹膜透析机、血压计等采购项目性谈判公告
2024-11-0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7.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需求 |
一 |
全胸振荡排痰机(背心式) |
2 |
台 |
333000.00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吞咽神经和肌肉电刺激仪 |
1 |
台 |
|||
肌电生物反馈仪 |
1 |
台 |
|||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
3 |
台 |
|||
中频静电治疗仪 |
1 |
台 |
|||
极超短波治疗机 |
1 |
台 |
|||
熏蒸治疗机 |
1 |
台 |
|||
移动式输液架 |
10 |
个 |
|||
血小板保存箱 |
1 |
台 |
|||
二 |
自动腹膜透析机 |
2 |
台 |
90000.00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三 |
身高体重秤 |
1 |
台 |
48000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
医用电子血压计 |
1 |
台 |
|||
预算总金额:471000 .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3)经营用于临床二、三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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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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