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三门峡市青龙涧河、苍龙涧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第二分局物资设备科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 块石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结算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河道生态护岸、河道生态修复、陆域缓冲带建设三大部分。
主要施工内容:青龙涧河一级支流山口河河道整治长7.92km;一级支流漫涧河(陕州区北湾村至入汇口)河道整治长2.28km;苍龙涧河(张赵村至209国道桥)河道整治长2.475km。
2、采购范围:三门峡市青龙涧河、苍龙涧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块石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块石 粒径在120-400mm之间 吨 48866
合计 48866
注: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暂定估算量,仅作为询比采购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品种、规格、数量。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实际验收的合格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中标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2024年11月至本工程供货结束,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三门峡市青龙涧河、苍龙涧河水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的施工现场(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北湾村)
6、质量要求:满足第七章的技术规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的条件: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效期内的提供产品取得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一份(型号不必与询比采购文件型号一致),无不良信用记录。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供应商是增值税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2021年1月-2024年6月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及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竞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自行承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信息打印页或截图);参加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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