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察布查尔县收费停车场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4-11-01
一、招标条件
察布查尔县收费停车场建设项目 已经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备案。招标人为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地方自筹,其他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察布查尔县收费停车场建设项目(EPC)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察布查尔县城
2.工程规模: 停车场总面积86000㎡,新建停车场6座,停车位1738个,配套充电桩260个,及排水管网、电力设备等配套附属设施。其中包括:源圃园停车场,占地面积41649.17㎡,硬化面积22946㎡,停车位122个,充电桩18个;巴扎停车场,占地面积27327.82㎡,硬化面积21690㎡,停车位617个,充电桩94个;城东加油站西侧停车场,占地面积20131.44㎡,硬化面积18563㎡,停车位241个,充电桩36个;创锦食品东侧停车场,占地面积8144.54㎡,硬化面积5995㎡,停车位186个,充电桩28个;塞锡湖停车场,占地面积24289.98㎡,硬化面积14908㎡,停车位505个,充电桩74个;三小北侧停车场,占地面积3107.36㎡,硬化面积1898㎡,停车位67个,充电桩10个。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察布查尔县收费停车场建设项目(EPC) 停车场总面积86000㎡,新建停车场6座,停车位1738个,配套充电桩260个,及排水管网、电力设备等配套附属设施。其中包括:源圃园停车场,占地面积41649.17㎡,硬化面积22946㎡,停车位122个,充电桩18个;巴扎停车场,占地面积27327.82㎡,硬化面积21690㎡,停车位617个,充电桩94个;城东加油站西侧停车场,占地面积20131.44㎡,硬化面积18563㎡,停车位241个,充电桩36个;创锦食品东侧停车场,占地面积8144.54㎡,硬化面积5995㎡,停车位186个,充电桩28个;塞锡湖停车场,占地面积24289.98㎡,硬化面积14908㎡,停车位505个,充电桩74个;三小北侧停车场,占地面积3107.36㎡,硬化面积1898㎡,停车位67个,充电桩10个。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和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及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包括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招标文件补充及合同等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24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2)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单位须一同报名;(3)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4)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设计投标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5)自治区区外企业须在“新疆工程建设云管理系统”报送通过,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的登记人员。
4.其它要求:无。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02日 10时00分至2024年11月08日 1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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