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购置生产车间LED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购置生产车间LED设备项目,招标人为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芜湖卷烟厂购置生产车间LED设备项目

2.2 标包划分:1个标包,确定1名中标人。

2.3 招标内容:1)购置并安装2块小间距全彩LED显示屏(安装位置为制丝车间和卷包车间门厅),包含LED显示屏配套的视频控制系统、供配电系统、安装钢结构等所有内容;2)配置前端播放器,使其能无缝接入芜湖卷烟厂现有的信息发布平台。

2.4 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含交货期30个日历日)。

2.5 交货地点:芜湖卷烟厂厂区指定地点

2.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营业执照有效,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投标人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LED显示屏改造或建设项目,以及包含LED显示屏建设内容的项目)。

3.4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披露与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所有单位名单,具体结果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

3.5 投标人应出具守法诚信承诺书,内容和格式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同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被烟草行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数据库并处于禁止期限内;

(6)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开始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中,供应商存在行贿行为(包含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程建设和信息化采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等);

(7)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平台处罚(处于禁止投标期内)并公告;(投标人提供声明)

上述(1)、(2)、(3)、(4)、(6)在评标当日查询相关网站进行审核,第(5)项由招标人评标现场确认,第(7)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特别说明:如评标现场查询网站相关内容时,因网站维护或网站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查询,则视同投标人均满足要求,评标正常进行,评标结束后上网公示评标结果前由招标代理予以复查,如有投标人不合格,取消其评标名次,其它排序在其后的投标人名次依次递增。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资料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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