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缝制设备采购公告
2024-11-04项目名称: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缝制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200.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00.58万元
采购需求:品目号1:计算机控制多针链缝缝纫机(下兰机)-17针:★1.主轴采用交流伺服电机直驱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使设备能正常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1.1.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1.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1.1.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1.8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1.1.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福建龙岩锦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内的书面承诺;
1.1.10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
1.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6)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截止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9) 投标截止时间当日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内的书面承诺,是指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当日未在景弘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内的书面承诺函”。(10)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2: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
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原件;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的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
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04日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