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灰熔融性测试仪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4-11-04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受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灰熔融性测试仪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豫能热电有限公司灰熔融性测试仪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3供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采购范围:灰熔融性测试仪1套(包含安装调试),详见供货清单。
2.5交货期:按照甲方要求
2.6质保期:一年(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
2.7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相关技术及质量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1.2投标方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且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产品或服务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3.2 资质要求:厂家直投或者代理商投标需要厂家项目授权。(提供证明资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投设备具有2022年以来电力系统供货业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注: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其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
(3)供应商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页供评审小组查看。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4)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响应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11日17:00前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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