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辐射监测大数据集成平台设计开发采购公告

2024-11-04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辐射监测大数据集成平台设计开发-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辐射监测大数据集成平台设计开发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辐射监测大数据集成平台设计开发       

1.2 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辐射监测大数据集成平台设计开发     

1.6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C)

2.1 采购范围:

辐射监测大数据集成平台软件系统。

2.2 服务期限: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的6个月内完成软件开发测试及安装调试,并向甲方提交软件产品及相关技术文件、第三方测试证书。

2.3 服务地点: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需方指定地点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技术规格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应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无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服务内容的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关行业工作履历及软件开发经验。                 

(6)其他要求: 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3)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8)其他: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出现异常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做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北京时间:2024年  11 月 4  日—2024年 11  月 7  日  14 :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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