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年报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公告
2024-11-0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2.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诚信要求:(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事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供应商必须为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需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于开标现场实时查询核实);
3.8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分所投标,还须提供总所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3.9按照《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向财政部、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提供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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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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