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号线通信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大修-车站子系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4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号线通信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大修-车站子系统设备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设站29座,其中地下站16座,高架站13座;全线在东端设朱塘村停车场,西端设江南停车场,中间设天童庄车辆段和控制中心,轨道治安分局位于天童庄车辆段,并设派出所2个。

1号线通信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包含专用通信视频监控系统和公安通信视频监控系统,其中专用通信视频监控系统采用宇视视频监控平台和宇视存储设备;公安通信视频监控系统采用大华视频监控平台,一期采用戴尔存储设备,二期采用海康存储设备。

设备自2013年投入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至今已超10年,且存在设备停产等情况,特开展大修,对车站子系统设备进行维修及更换等工作,以保障设备稳定可靠运行和满足运营管理需要。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1号线通信设备视频监控系统大修-车站子系统设备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预计12个月,计划于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进行大修项目,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4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代理机构或者招标人在系统签到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5日9:00至2024年11月21日23时59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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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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