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林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林发改发【2024】3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林口县燃气供热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2024年林口县高层建筑配套燃气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林口县林口镇
2.3工程性质:新建
2.4建设内容:本项目为2024年林口县高层建筑配套燃气设施建设项目,涉及林口县12个小区的83栋6571户居民,市政中压管线3500米。主要建设内容如下:庭院及户内燃气管道、调压器、计量表、金属波纹管、自闭阀、报警器、切断阀等。(具体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招标控制价:
一标段:15,157,734.11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307,203.33元,暂列金1,112,411.71元)
2.6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29日(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需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并书面任命。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以上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只需提供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6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11月4日下午18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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