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2024-11-04项目编号:JLSB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
预算金额:3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
标段划分、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元) |
JLSBLB2024-CG167-1 |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第一标段 |
超级微波消解系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1350000 |
JLSBLB2024-CG167-2 |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第二标段 |
微波消解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1240000 |
JLSBLB2024-CG167-3 |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第三标段 |
工业分析仪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800000 |
JLSBLB2024-CG167-4 |
长春海关技术中心2024年实验室仪器设备更新项目(工业分析仪等)第四标段 |
微波消解萃取系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
31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③《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④《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4)具有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9)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 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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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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