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运矿及上矿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4-11-04

一、招标条件

本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运矿及上矿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运矿及上矿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3、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4、建设规模及内容: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运矿及上矿工程施工;

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青海中信国安锂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度采运矿及上矿工程施工,具体包括钾混盐矿池、光卤石矿池的采运矿工程施工及30万吨车间上矿(光卤石)、20万吨车间上矿(钾混盐)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6、总工期:2025 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8、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每个标段各中标一家中标单位,各投标单位可就两个标段参加投标,但只能中其中的一个标段。

9、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  标段1:中钾3、中光4、中光1、北钾4、中钾2采运矿;

(02) 标段2:南钾2、北钾2、中钾1、南钾4采运矿;

(03) 标段3:30万吨车间上矿(光卤石)、20万吨车间上矿(钾混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段1:中钾3、中光4、中光1、北钾4、中钾2采运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完成的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以及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1年9月1日起至今)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若存在上述记录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经被移除。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002 标段2:南钾2、北钾2、中钾1、南钾4采运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完成的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以及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1年9月1日起至今)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若存在上述记录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经被移除。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003 标段3:30万吨车间上矿(光卤石)、20万吨车间上矿(钾混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经完成的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以及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1年9月1日起至今)内须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若存在上述记录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经被移除。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本次招标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 11 月 4 日17时00分至 2024  年 11月 11 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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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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