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蒸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04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蒸发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蒸发设备采购
2.2 招标编号:(登录后查看)
2.3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项目地点:内蒙古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季戊四醇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工地。
2.5 招标范围:对蒸发设备进行采购,包含设备设计、制造、运输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具体发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2.7 质量目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国家标准和相关国际标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上传营业执照有效扫描件)
3.2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化工装置蒸发设备(单台处理进料量≥20t/h)产品供货类似业绩不少于1份。[①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②提供清晰的上述证明材料有效扫描件。]。
3.3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下午17:00报名和售卖文件。
4.2 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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