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常春汽车内饰件2号厂房地面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04

 

一、项目概况

 常春汽车内饰件2号厂房地面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的潜在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常春汽车内饰件2号厂房地面修复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预算金额:约20.74万元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任一种均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开标当月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银行纳税转帐凭证、免税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2、提供开标当月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发票、社保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交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提供任一种均可;(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的自我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或设计或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甲级(或综合甲级)资质和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评估和勘查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及分包。(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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