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办公用房建设等2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办公用房建设等2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已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招标人某单位。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2.1.2主要内容: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检测,以及建筑主体检测、消防检测、避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水质检测、综合布线等施工图包涵和按照国家、军队有关规定须实施的全部检测、试验内容,出具检测或试验报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1.3最高投标限价咨:28.23万元。

2.1.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2.1.5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此次为工程服务招标,招标内容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质量检测的能力,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咨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和“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2021、2022、2023年度利润之和不得为负),提供近3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基本账户目前未处于冻结状态,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证明。

3.4回避要求: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本次投标人不得与办公用房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下属子公司)和监理单位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集团下属子公司),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

3.5投标人应具备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6信誉要求: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未被列入军队建设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的黑名单为准)。提供以上网站截图,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文件领取开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时间点。

3.7定标原则:鉴于,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住房装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正在组织招标采购,为落实检测单位不得与施工、设计、监理单位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要求,本次按照先定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住房装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再定检测单位的顺序,待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和住房装修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确定后,再按照检测项目评标结果排名依次确定符合要求的中标单位。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如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范围内部分检测内容的相关检测资质,中标后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服务,并出具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检测报告(委托检测前需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同意)。另行委托的检测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并对所委托单位提供的成果文件负连带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具体检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建设单位通知为准,建设单位有调整工作量的权利。

3.10主要人员资格:1.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1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负责人1人,质量负责人1人,检测人员(数据分析员)2人。提供上述人员近4个月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2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市等现行的检测规范、标准和采购人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成果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检测标准。

3.13服务要求:投标人在葫芦岛市设有检测实验室(外地检测机构后期可通过租赁等方式实现),按施工进度需多次进场检测,当采购人通知进行检测时,必须及时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服务期间中标人应主动跟踪现场施工进度,确保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完成检测任务,并提交检测或试验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于2024年11月 8 日至2024年11月 12 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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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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