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620000011205/620000011206在线氨逃逸分析仪-15ppm±2%FS隔爆型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反吹系统+取样系统招标公告

2024-11-05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620000011205/620000011206在线氨逃逸分析仪�-15ppm±2%FS隔爆型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反吹系统+取样系统,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在线氨逃逸分析仪�-15ppm±2%FS隔爆型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反吹系统+取样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在线氨逃逸分析仪�-15ppm±2%FS隔爆型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反吹系统+取样系统

1.000

2

在线氨逃逸分析仪�-15ppm±2%FS隔爆型正压防爆柜+预处理系统+反吹系统+取样系统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代理商须取得投标产品针对本项目唯一有效授权证书。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所投的氨逃逸分析仪(相同品牌和型号),须有近五年(2019年7月—2024年6月)在国内石油化工装置不同最终用户平稳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不少于3家、且供货数量不少于6套。提供的业绩证明应清晰完整,包括技术协议、合同复印件、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以及购买单位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同时提供至少1家最终用户盖章的不少于2年的连续良好使用情况证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应与合同业绩文件中分析仪品牌型号一致,如同型号升级需提供证明材料。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内容包括: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无条件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2)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满足附件《氨逃逸分析仪请购技术文件(0902-D-06200-IN-RQ-0002B》和《氨逃逸分析仪请购技术文件(0902-D-07200-IN-RQ-0002B)》中标注“★”的15项关键性条款。投标文件须对所有标注“★”条款逐条做出响应,如有1条不满足,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3)投标人须在国内有技术支持和服务维护能力,提供技术服务人员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经历列表,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4年11月5日10时0分至2024年11月10日10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1日9时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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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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