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瓮安县2024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畜禽粪便运输吸粪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05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瓮安县2024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畜禽粪便运输吸粪车)采购

项目编号:P522

预算金额(元):728000.00元

最高限价(元):728000.00元

采购需求:采购罐体有效容积5立方米畜禽粪便运输吸粪车2辆(配置要求:140马力以上发动机,5档以上变速箱)、10立方米畜禽粪便运输吸粪车2辆(配置要求:230马力以上发动机,6档以上变速箱)(详见采购清单)。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2024年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畜禽粪便运输吸粪车)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728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罐体有效容积5立方米畜禽粪便运输吸粪车2辆(配置要求:140马力以上发动机,5档以上变速箱)、10立方米畜禽粪便运输吸粪车2辆(配置要求:230马力以上发动机,6档以上变速箱)(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具体内容为:采购内容的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社会保障证明包括按照国家缴纳的五险,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5日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08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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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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