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监控报警设备维修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监控报警设备维修更换项目已有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网点监控报警设备维修更换项目;

2.2项目编号:GMG

2.3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光大银行所有营业网点进行监控维修更换,详见清单;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光大银行所有营业网点; 

2.5服务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计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注册资本资本金不低于55万元,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省级安全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培训合格证书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须具有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3.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出具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现有年份满足即可);近三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标书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成立至2024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投标人社会保险缴纳满1年及以上的员工人数不低于10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拒绝列入招标人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3.13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3.1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如存在亲属关系,应承诺不影响本次招标的公正性。

3.15整个招投标环节不允许更换授权人,否则投标按无效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 日 13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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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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