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新能源建设管理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5

 

一、项目名称

某新能源建设管理分系统

二、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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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

地点

1

某新能源建设管理分系统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生效后1月内,完成某新能源建设管理分系统需求规格说明;

2025年3月,完成某新能源建设管理分系统的研发与集成测试;

2025年6月,完成某新能源建设管理分系统的试用部署;

2025年9月,完成某新能源建设管理分系统的优化完善;

2025年12月,完成项目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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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420.56万元(人民币含税)。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资质二级及以上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11 月 12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1 : 30 ,下午 14 : 30 至 17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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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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