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智能仪器数据处理系统集成服务的采购公告
2024-11-053.政府采购计划书编号:ZFCG-149900-2024-3-038538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700000元
6.最高限价:700000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一包,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1 |
智能仪器数据处理系统集成服务 |
1 |
项 |
本团队针对空间观测数据开展研究,为进一步提升团队竞争能力和主导相关项目的水平,需要购置相关数据获取和处理服务,生产空间目标数据产品,存储于团队平台用于开展研究和教学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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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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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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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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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 |
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65日内,按照合同要求、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服务,达到服务质量要求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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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实施)地点详细地址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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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 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且服务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 到供应商开具的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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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5%。 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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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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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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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谈判文件内具体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
3.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谈判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1月9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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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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