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定西某部无人售货机供应商选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05
一、项目名称:定西某部无人售货机供应商选取项目

二、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备注

1

此次采购确定1家无人售货机柜服务供应商,为支队机关院内(2处)及机关院外8个基层中队(8处)安装无人售货机柜,为官兵提供非碳酸饮料、方便面、火腿肠等商品服务(辣条、果冻、面包等垃圾食品或者保质期较短的食品不得入柜)。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陇西县、通渭县、渭源县、临洮县、漳县、岷县的指定地点

 

说明: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否 ;

2.项目预算: 0 元 ;

3.最高限价: 0 元 ;

4.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款的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近3年(2021-202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说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6个月纳缴纳税收有效凭证及缴纳社保资金有效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供应商须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6日 00:00 至2024年11月13日0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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