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浚州热力有限公司换热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5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鹤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鹤壁浚州热力有限公司换热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M41
3.交货地点:鹤壁市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9种类型的换热机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期:供货通知书下发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6.质保期:2年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甲方技术要求。
8.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9.本项目采用入围方式,入围单位:2家。
10.入围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效(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投标人智能换热机组中的板式换热器须具有A3级(含A3级)以上安全注册证书需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3.3投标人2020年01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在国内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换热机组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及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真伪查询截图。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件(业绩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或电子章}。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自 2020 年至 2023年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扫描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被取消。(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5.3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分别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5.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5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
注:(1)前述“未列入”包括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供应商符合本章“3.5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查询日期需在公告发布日之后,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日期。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招标人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3.5.2条款至3.5.5条款)进行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招标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招标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2)”情况的除外。
(5)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6其他要求
3.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出具承诺书,并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18:00前(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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