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茂名分公司2号重油加氢装置技改项目螺杆泵招标循环氢压缩机润滑油泵招标公告

2024-11-06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茂名分公司2号重油加氢装置技改项目螺杆泵公开招标循环氢压缩机润滑油泵,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循环氢压缩机润滑油泵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循环氢压缩机润滑油泵

1.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20年至今在国内具有至少2台介质为润滑油、且流量≥43m³/h、且出口压力≥1.3MPa三螺杆泵的供货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注:提供材料中关键信息不清晰、不完整、未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提供的产品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必须与招标技术文件一致,并满足《茂名分公司2号重油加氢装置技改项目螺杆泵询价技术文件(131-K-1201-P3循环氢压缩机润滑油泵)》中的要求。 (2)投标人承诺:提供的螺杆泵与驱动汽轮机整体撬装供货,撬装底座尺寸(宽度与长度)不大于500mm×1600mm。 (3)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自有工厂负责本次标螺杆泵的配套集成,不外委,并对整套螺杆泵质量负责。 (4)投标人须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文件是真实有效的资料,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中石化标准文本二(单机设备买卖合同))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6日11时0分 至 2024年11月11日11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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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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