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人保财险扬州市分公司企财险、工程险、责任险、意外险等保险业务风险点定期提醒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06
一、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扬州市分公司企财险、工程险、责任险、意外险等保险业务风险点定期提醒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代理编号:02-1

三、项目概况:

1.采购主要内容: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企财险、工程险、责任险、意外险等保险业务风险点进行定期提醒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2.预算金额:97万元(含税)

3.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在合同期间无违约、服务质量等退出机制类包含的问题,到期后由采购人评估后决定是否续签合同,最多可以续签两年。

4.服务地点:以采购人通知的地点为准。

5.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供应商数量为1家。如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本项目将重新组织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如2024年以来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如为个体工商户,请提供承诺。)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如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提供最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请提供政策文件截图及说明资料;供应商如为个体工商户,请提供承诺。)

5.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或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供信用中国的三个查询截图;供应商如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两个查询截图。)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提供承诺函)

8. 供应商被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不得参与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备选报价文件。(提供承诺函)

特别说明:本项目为企业内部采购行为,执行企业内部采购制度,非政府采购与磋商项目,请各供应商知悉。

五、磋商文件领取

(一)领取磋商文件与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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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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