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漯河市农信社市级律师库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6

1.招标条件

漯河市农信社市级律师库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漯河市办公室的委托,现对漯河市农信社市级律师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农信社市级律师库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漯河市辖内各农信社。

2.3招标范围:本次入库的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风险代理、非诉专项业务等法律服务四个方面,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满足招标人要求。

2.6入围家数:20家(当参与项目投标律所数量不足40家时,按不低于实际参与项目投标人数量2:1的比例入围市级律师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3.1.1依法注册成立,通过年检,管理规范,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分所名义投标的,应取得总所的授权委托书并承诺对分所的业务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如分所已报名本项目则总所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律所注册专职执业律师数量原则上应不低于十人,能够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提供5名以上执业律师工作团队(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

3.1.2综合实力较强,擅长处理银行法律事务,具有能够在短时间响应和履行漯河市农信系统服务需求的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和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1.3自2021年1月以来代理成功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取得良好的案件效果,并提供由本律所代理的典型案件相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即签订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结案证明或案件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可只附关键信息页));

3.1.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1.5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声誉良好(提供律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承诺书);

3.1.6具有较强的与司法及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沟通协调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3.1.7未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正在办理以辖内行社为对立方的案件(提供承诺书);

3.2律所委派代理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3.2.1.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原则上应具有三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擅长金融法律事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提供承诺书);

3.2.2.从事本项目律师工作团队人员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

3.2.3.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

3.3其他要求: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3.3.2能够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提供承诺函);

3.3.3不接受挂靠、借用别家律所资质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

3.3.4未被列入河南农商银行系统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且未处于禁入期内,或者近三年内在参与河南农商银行系统内各市县行社的采购活动中未发生过重大实质性违约情形,(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6日,每日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时至23: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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