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代理报关、外贸货代、进口代理报关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0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标包 1 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出口代理报关、外贸货代、进口代理报关项目(二次)
2.2 项目编号:SNZB-
2.3 项目概况及标包划分:
标包 1:出口代理报关
代理报关业务,是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或备案的境内企业,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人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
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一年约 6500 票出口报关量(实际数量以当年出口量为准)。出口口岸主要在青岛港、青岛综合保税区,少量在日照港、连云港、上海港、霍尔果斯、阿拉山口、满洲里等指定海运、铁路、公路出口口岸。
2.4 招标范围:
标包 1:出口代理报关
择优选择 1 个中标人,开展:代理出口报关(包括报关进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监管场所)、海关查验、删改报关单、港内(海关)换船、加工贸易料件和废胎以及边角料内销代理报关、加工贸易清单预录入、退运进口、退关重报、加工贸易手(账)册海关备案、变更、核销、报关咨询等报关相关业务。
2.5 实施地点:
标包 1:山东丰源轮胎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青岛综合保税区、日照港、连云港、上海港、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指定海运、铁路、公路出口口岸;
2.6 质量标准/要求:
标包 1:
符合《海关法》《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报关单填制规范》等海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报关差错率(合格率为)100%,无滞报、瞒报、漏报和其他违规情况;
2.7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 1:出口代理报关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资质要求:具有海关签发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或备案证明资质;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业绩要求
(联合体其中一家具备往年业绩即可)
标包 1,出口代理报关: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服务两家及以上加工贸易轮胎企业或与轮胎有关的贸易公司同类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品名为 TYRES(TYRE)或TIRES(TIRE)的五份及以上报关单的清晰扫描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10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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