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云计算事业部2024年办公设备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2024-11-06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云计算事业部业务发展及办公需要,现因部门人员新增及人员调动,电脑需求量产生变动。为解决技术部及市场部数据处理、云业务需求及代表处人员长期出差等实际工作需要,现申请对办公电脑进行租赁采购。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云计算事业部租赁办公笔记本电脑4台及打印机2台。具体要求如下:

采购内容

品牌型号

数量(台)

租赁期限(年)

笔记本电脑

联想Thinkbook14+2024新款

2

3

笔记本电脑

联想ThinkPadX13-21LU003HCD

2

打印机

联想LJ2655DN 自动双面黑白激光打印机/惠普M232dw自动双面黑白激光打印机

2

(2)技术规格或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交付期限与租赁期:乙方将符合本项目规定的拟租赁的办公设备在自合同签订日起七日内全部交付甲方使用。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4)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5)项目预算:含税3.3万元。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合计不含税总价2.920353万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答文件中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提供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审核);

(3)供应商须提供1份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已签订的办公设备租赁相关(含办公用电脑及打印机设备租赁服务内容)的单项合同/框架协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框架协议关键页及相应的订单复印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合同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签订时间以订单的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不得存在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应答申请。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价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价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应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价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8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下午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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