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选聘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

2.2 招标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编制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报表附注等进行审计,并按浙江省国资委、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年报披露规定时间和填报要求,在次年3月31日之前完成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定稿,同时按照国资决算(全级次)及上市公司年报披露填报格式提供所需审计后的数据。如因省交通集团或公司工作安排,时间需要提前的,投标人应予以配合;②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发表审计意见;③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有关规定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在被审计单位年报披露日7日前出具签章版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需要一名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签字盖章;④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建立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⑤根据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⑥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出具其他与年度财务审计相关的专项报告;⑦对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资金信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评价,出具管理建议书;⑧配合上级单位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按时提供资料并做好沟通。⑨本项目需根据国资监管要求出具浙商中拓全级次审计报告。⑩浙商中拓集团合并财务报告需以总所名义出具。

2.3 服务期:5年,合同按年度分别签订,项目业主可根据上一年度中标人履约情况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本年度合同(首年度为2024年度)。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有有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3.2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以来(以审计报告日期为准)承接过大型大宗商品行业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②投标人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以来(以审计报告日期为准)承接过大型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即2021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05日,下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3年投标人或拟委任的项目合伙人(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截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近5年内(即2018至2023年度)连续审计被审计单位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不能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2024-11-07至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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