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邹县电厂三期输煤皮带机驱动装置节能升级招标公告

2024-11-06

一、   招标条件

邹县电厂三期输煤皮带机驱动装置节能升级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邹城市邹县电厂厂内。

2.2项目规模:2×6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10日内,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

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邹县电厂三期输煤皮带机驱动装置节能升级(CHDTDZ001/23-QT-172901):对邹县电厂三期#1甲乙、#2甲乙、#3甲乙等11条皮带驱动装置进行节能升级改造,根据设备出力重新对减速机、耦合器、联轴器、电机进行选型,减速机选用弗兰德或住友等先进工艺减速机,联轴器采用蛇簧联轴器,电机选择YE5以上系列节能电机,共计14套,促进节能升级。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施工、调试及技术服务等。本工程涉及的所有物资采购、供应及工程施工均包含在内。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邹县电厂三期输煤皮带机驱动装置节能升级】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皮带机生产厂家(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必须在有效期内。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工业设备减速机换型改造投运业绩,其中至少包括1项皮带机驱动改造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06 16:302024-11-14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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