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为瓮安县宏途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城内。 |
2.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机动车检测站1座,主要包含检测服务大厅、汽车检测车间、摩托车检测车间、岗亭值班室、配套服务用房和室外附属设施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055.00m²(约13.58亩),总建筑面积5402.82 m²,其中检测服务大厅1561.68 m²,汽车检测车间2420.00 m²,摩托车检测车间188.48 m²,岗亭值班室32.66 m²,配套服务用房1200.00m²,以及室外附属设施和配套设备购置等 |
2.3 合同估算价:39231700元。 |
2.4 计划工期:365 天。 |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承包阶段(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实施阶段(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重大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设计变更管理、施工技术服务,地基验槽、基础分部验收、主体结构验收);竣工验收阶段:参与专项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及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成员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6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22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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